持分房屋是什麼?
持分房屋是什麼,所謂持分房屋就是沒有房屋完整所有權,沒有房屋完整所有權時,就無法輕易買賣,當面臨資金困難時,無法賣賣房屋就無法及時周轉,本篇文章帶您了解持分房屋買賣相關細節。
什麼情況會導致持分房屋?
導致持分房屋的情況有很多,有的是兄弟姊妹繼承父母的遺產、父母贈與給小孩或是夫妻共有財產甚至會有合作夥伴共同持分的問題,都會發生房屋共同持有的情形,持分房屋還可以細分出分別共有與公同共有,以下為您詳細說明:
- ▶分別共有:房屋分別共有是指共有人分別持有房屋的特定比例,假設三兄弟分別共有該房屋,則每一位各別持有1/3的房屋所有權;若是4個人分別共有,那每一位則持有1/4的房屋所有權。
- ▶公同共有:房屋公同共有是指共有人共同擁有該房屋,沒有特定的房屋持分比例,假設三兄弟公同共有該房屋,那麼每一位都擁有該房屋的全部所有權。
持分房屋可買賣嗎?
持分房屋買賣有兩種方法:
- ▶找共有人購買:持分房屋出售時,須先詢問其他持有人是否有購買意願,若是其他持分人有意願購買就可以直接售出。
- ▶找第三方購買:經過詢問,確定其他持分人沒有意願購買時,就可以另外找尋第三方買家購買。
持分房屋買賣須注意一點,那就是根據民法819條規定,共有物之處分、變更、及設定負擔,需經過其他持分人的同意,因此辦理房子持分買賣時要特別注意這點,避免觸犯法律。
持分房屋ptt常見QA
Q
若持分人不願賣房子怎麼辦?
若是遇到持分人不願意賣房子,可以向法院申請共有物分割,分割方式有原物分配、原物分配兼金額補償;變價分配,利用共有物分割方式,就可以解決房子不能賣的情形。
Q
持分房子可以過戶嗎?
持分房屋過戶可分為兩種,一種是贈與,可以將持分房屋贈與給自己的子女;另一種則是買賣,但是買賣有一點需特別注意,那就是其他房屋持分人有優先購買權,因此想買賣需發函通知,確定其他房屋持有人沒有意願購買才可售予他人。
Q
房屋持分的比例高,可自行決定如何處理房屋嗎?
房子持分比例高是可以自行決定處理房屋的,根據土地法第34-1條規定,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若持分超過2/3則可自行決定處理房屋,但應以書面通知其他共有人。
持分房屋貸款代替買賣,周轉更便利
持分房屋貸款代替買賣,周轉更便利,讓您不再苦惱持分問題,合庫持分房屋貸款可輕鬆申辦,免聯徵免保人,不看信用分數與財力證明,只單看房屋價值,可單就貸款人持分部分進行借貸,無須其他持分人同意,且全程保密,無須告知其他持分人,讓貸款人保有借貸隱私,想辦理持分房屋貸款,歡迎撥打免費諮詢專線:0928-060-686或加入通訊軟體LINE ID:0928060686線上洽詢。